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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罪犯赖振清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3 16:17:26 打印 字号: | |


关于受理罪犯赖振清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我院审理的被告人赖振清赌博一案,已作出(2024)粤0514刑初539号刑事判决,并于2024年8月21日宣判,以被告人赖振清犯赌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在法定期间内,公诉机关没有抗诉,被告人赖振清没有上诉,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2024年9月3日,罪犯赖振清提出其患有糖尿病足、糖尿病、慢性活动性丙型病毒肝炎、坏死性血管炎等严重疾病,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认为罪犯赖振清的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依法予以受理。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指引》的规定,予以公示。如对此有异议,可向本院反馈。反馈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754-87915080,地址: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衡山路潮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二四年九月三日


 
责任编辑: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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