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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参审机制
作者:审判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18 16:45:02 打印 字号: | |

潮南法院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参审机制

——依托程序随机抽取、设定参审数量上限、强化全链条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范和保障新选任的88名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和正确履行审判职责,我院制定《人民陪审员参审随机抽取工作流程(试行)》,实行电脑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进一步推动落实人民陪审员管理职责。

我院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设计随机抽取程序,政治部根据主办法官的申请,通过程序随机抽取8名人民陪审员,由主办法官按需求从抽取名单中依次选定,当选定的人民陪审员因故不能参审时,按顺序依次递补,确保庭审正常进行。随机抽取程序设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参审案件数量上限为30件,对于已经达到参审上限的人民陪审员,程序自动不再抽取,杜绝出现陪审“专业户”,确保全体人民陪审员全年陪审量和参与案件类型的合理、均衡。

为促进新选任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职,我院全程跟进、全面掌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类型及数量、拒邀、缺席等情况,作为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参审中有显著成绩或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无故缺席庭审、长期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审等怠于履职的,进行谈话提醒、通报批评,并在年终考核等次上予以体现;对经提醒教育无效的人民陪审员,按规定免除职务,真正实现全链条动态管理,有效督促人民陪审员充分积极履职。

自3月份实行随机参审机制以来,共随机抽取77名人民陪审员参审,参审率达87.5%,参审案件232件。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变传统的“指定审”为规范的“随机审”,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有利于确保司法程序公正、合法。下来,我院将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不断探索创新,持续优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上的应有作用,不断开创人民陪审员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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