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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法院执结1宗涉民生劳务合同纠纷案
作者:审判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04 15:20:34 打印 字号: | |

潮南法院执结1宗涉民生劳务合同纠纷案


“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把我的血汗钱执行到位了!”许某激动地说。近日,我院执结了1宗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农民工许某讨回了工资款等54178.16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许某在某公司主要负责机械维修工作,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蒲某口头约定月工资为9500元。工作期间,许某因右手无名指首截被机器割断而停工休养后,蒲某通过其微信向许某两次转账支付工资。双方通过微信沟通解除劳动关系后,许某向汕头市潮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不予受理,许某遂向我院起诉。经审理判决后,该公司仍未履行向许某支付工资款等义务,许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将近年关,农民工需要工资回家过年,为确保辛苦付出劳动的农民工足额获得工资报酬,回家过个安心年,不让手中的法律文书变成“法律白条”,于是执行人员立即通知蒲某到庭,一开始蒲某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仍持异议,对执行存在抵触情绪,但经执行人员多次释法明理,让其“换位思考”,理解农民工的生活处境和心理状态。最终蒲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因公司一直处于资金流转困难状态,暂无履行能力。许某则提出该公司仍在经营,有机械设备可供执行,且该公司还没赔付其工伤款。为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实现执行效果双赢,执行人员坚持能动司法,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到情法兼顾,经多次耐心细致做工作,最终促成蒲某承诺还款,且双方就工伤纠纷达成和解协议,许某同意对该公司的机械设备暂时不进行处置。该公司经过阶段性经营,发展势头良好,恢复了还款能力,已按约于1月24日履行了全部案款,且工伤纠纷和解协议也在按期履行中。

群众利益无小事,妥善解决欠薪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我院坚持能动司法,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既及时高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把群众的“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公正与温暖;又充分考虑涉案企业的经营发展,善意文明执行,审慎使用强制措施,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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